【非禮兒子】前警員涉強迫兒子手淫案 事主否認受指使而誣衊被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9/06 17:25

最後更新: 2022/09/06 17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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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警員涉對兒子作出嚴重猥褻行為,案件今續於高院續審。資料圖片

47歲前警員涉多次播放色情影片並要求兒子手淫,並直播夫婦交歡片段予兒子觀看,案件今(6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事主於盤問下承認經常於父母紛爭下「夾在中間」,母親及外公外婆均會向他說被告的不是,包括曾指被告有精神病,後來他亦相信。事主否認因母親及外婆的說法而討厭被告,亦非受影響下而錄取口供,事主否認因受指使而誣衊被告。

 

被告F.S.L(47歲,無業),被控4項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、3項煽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,以及3項殘暴對待兒童交替控罪。控罪時間為2016年及2018年某日。

 

現年15歲的事主X續由辯方盤問下供,辯方指出,X曾稱被告於2018年12月28日,在澳門一酒店房內播放色情片及自瀆。辯方指被告當天帶同X到澳門醫病,因於針灸的地方逗留至晚上,兩人晚膳後,基於返港後已入夜,遂到酒店大堂休息,翌日早上乘船返港,因此並非如X所說曾入住酒店,X不同意說法。

 

辯方續指,母親曾向X稱被告「捉咗你去澳門」,X同意母親曾說過,並承認於口供中曾提及被告曾通知母親,到澳門目的是帶他醫病。X認為當時被告稱「睇病」是藉口,遂覺得是綁架,並於口供中提及綁架二字。

 

辯方續指出,X的父母曾經「鬧大交」,母親曾因供樓事宜而責罵被告,曾罵他「廢人廢物」。X由母親接走同住後,母親及外公及外婆曾指被告有精神病。X起初亦感到嬲怒,因他一直與被告關係好,當時不滿有人說被告有精神病。

 

辯方指後來父母辦理離婚,並就X撫養權爭拗,母親、外公及外婆仍不時說被告的不是,X亦不知誰對誰錯,後來亦開始相信被告有精神病,X供稱「依家知阿媽啱,阿爸錯」。

 

辯方指出X錄取口供的內容,是受母親或外婆影響,被告從沒有於住所、商場廁所或澳門播放色情片,亦沒有在X面前作出自慰行為,亦沒有威嚇或要求X手淫。X供稱不同意。

 

辯方又指,X的說法有許多前後不一之處,因所說並非事實。辯方指基於母親及外婆之說法,才令X討厭被告,指控因受指使而誣衊被告,X否認所有說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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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